尼泊尔汉语教师 教学对象:中小学和高中生 学习性质:公立和国际学校 能力要求: 1、语言类、教育类师范类等相关专业**; 2.简单英语流利; 3. 充满热情, 幽默, 刻苦努力,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; 4. 热爱对外汉语教学工作,有较强的责任心; 5、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,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; 6、具备较全面的中国文化和现代汉语知识;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教学; 7、大专以上*(包括大专); 工资待遇:折合成人民币5000-7000元; 提过食宿:学校提供住宿,有的学校提供工作餐; 工作城市:加德满都 学校性质:公立学校、国际学校